问题 | 租赁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选择续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我国并未明确规定租赁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时是否应自动续约。
然而,实际操作中却需要依据当事人于基础时刻所签署的租赁协议来进行判断和考量。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若承租方仍旧继续对租赁物进行使用,且出租方对此并无任何异议,则原来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惟需注意此时的租赁期限已变为不确定之期效。 换言之,在经过双方协议后,租赁双方均有权利随时解除原先所签订的租赁协议。 然而,对于选择续租的情形而言,双方协商决定的新的租赁期限将成为明确固定的日期,任一一方均不得无故违约,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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