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不给房东钱,房东要收房,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收到承租方所支付的租金之后,出租者却未将其转交于房东,导致房东强制要求承租方离开房屋,在此情况下,承租方可尝试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以期重新签署租赁协议。
同时,承租方亦可寻求房屋中介机构的协助,以弥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若该事件属于房东有权要求承租方腾空房屋的范畴,那么承租方不仅可以向中介公司索回已支付的租金,还能要求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此外,承租方也可与房东协商,争取获得适当的过渡期限,以便优先解决居住问题。 然而,若该事件并不符合房东有权要求承租方腾空房屋的条件,则承租方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协议,而房东因此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均应由中介机构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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