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签的别人名字我付的款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问题的具体处理办法需依据所签署之租赁协议中明文规定进行判断与执行,通常而言,如有需求则可向出租方申请退还相应款项,然而在这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常见情形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区域用电费、用水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电话费以及宽带网络费用等在租客居住期间产生的各项开支以及杂费都应由租客个人负担;若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已明确表示其中某些项目或部分费用将由其自身承担,那么该类费用便自然会出自于出租方的财务资源之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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