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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子签合同了不想住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决定不再居住,那么便可与对方展开商议以解除此份租赁合同,进而完成退租程序;
然而,如若对方拒绝进行友好磋商,那么这便是对方的单边违约行为,房东将有权扣除相应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或索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然而,若是因为租赁房屋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或是由于其他法律规定的理由而不得不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那么承租者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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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6: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