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唯一住房司法解释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若被执行人仅有一处住宅房产,同时又有人对他负有抚养责任且其本人名下另有能够维持基本生存所需的房产,在执行依据生效之后,如果被执行人有意逃避债务而转卖了自己名下的其他房产,那么在符合上述情形之一时,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名下的唯一住房。
此外,倘若申请执行人能以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作为标准为被执行人和其需抚养的亲属提供适当的居住房源,那么法院也将有可能做出执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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