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可以永久居住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租房的使用时限并无硬性规定。
当公租房满五年后,租赁承租人欲继续租赁该住宅,应于租赁期届满日前三个月向所在市区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续租申请。 市区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将协同其他相关机构对申请人是否满足租赁公租房的申请要求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后,若审查结果认定为符合条件者,则批准其续租且双方签署续租合同。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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