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在租着的房子法院可以执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正在租着的房子法院可以执行,但是不影响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原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房屋出租法院能强制执行。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房屋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承租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房屋,待租赁期满后退出。《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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