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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出租合同怎样写?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房屋出租的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1、首先写明甲方与乙方信息;
2、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协议;
3、房屋概况、房屋法律概况、出租房屋概况等。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房屋租赁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
1、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2、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
3、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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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