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 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合格的进行公示; 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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