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一方违约如何处理好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地产交易的买卖环节之中,倘若有任意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其最终的处理途径及方法将依据于事先双方所缔结的合约拟定条款及其特定违约状况加以判定与规定。
在此方面,首先需要特别关注的便是已经写入契约之中关于可能出现的违约正态以及违约责任承担的详细规范和说明。 若明晰地载入违约金金额或者计算方案,在此类前提之下,守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索相应的违约费用。 然而,如果合约中的违约条款中并未附带此项要求,则守约方仍享有的权利便是提出罚赔请求,以补偿由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这其中可能包含房价的差异部分,以及中间服务费用的损失等等。 除此之外,坚守诚信原则的守约方还有权基于自己的选择,要求违约方要么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义务,要么解除原有的合约关系。 若决定采取后一种途径,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向违约方公布解除合同的讯息,并在既定或是约定的时间段内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力行使解除权。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文本、付款收据、沟通记录等等,以便在协商、调解、仲裁乃至诉讼等多种途径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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