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一般不应超逾购房款或其他合同标的物总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然而,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硬性指标,其最终归属还需要结合到合同的特性、实际履行状况、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其所期待获得的直接利益等诸多综合性因素加以判断。 如果双方就违约金事项达成了不符合经济发展状况,或者明显偏离公平原则的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公正公开的仲裁机构申请对违约金进行适度下调; 反之亦然,即使约定的违约金过于保守,低于正常市场水平,另一方也有权请求提高到合理区间。 在司法实践中,有关部门在评价和衡量违约金的合理性时将会充分考虑到各种相关因素,以期确保整个过程能够遵循公平、合理的司法精神,以实现合法权益的平衡保护。 因此,值得强调的是,违约金设置的顶层设计应始终坚守公平原则及诚信原则的基础,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失衡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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