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后果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之违约,其所带来的法律效应将是多方面而深远的。
从最基本的层面来看,违约方往往须面临着沉重的违约责任,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减轻对另一方的损害,亦或是向对方进行直接且适当的经济赔偿。 当合同中有对于违约金的明确规定时,违约方就必须依照该标准执行。 反之,如果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文规定,那么违约者则有责任对因自身行为而导致的对方损失进行赔偿,其中涵盖了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能获取的种种利益。 举例来说,若是卖方违约,他便可能被要求双倍归还定金,反观买方违约,但凡没有严重到解除合同的地步,定金不予以返还这就是定论。 若涉及到更为严重的违约行为,例如卖方在同一房屋上进行两次出售,使得买方无法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买方甚至有权请求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总而言之,违约所引发的法律后果,既取决于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与违约行为的性质,也取决于给对方所带来的实际损失程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