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被退回补充侦查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故意伤害罪案件因证据不足而被发回补充侦查时,这并不需要引起过度恐慌,因为它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常见且规范的一环,其初衷在于更为精确地揭示案件真相。
在此期间,嫌疑人和他们的辩护律师应全力配合调查,争取在此期间搜集到更多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资料。 对于负责此案的相关机构来说,发回补充侦查将促使他们更加深入地查证案情以及补充完整证据体系,以便案件能够满足起诉与审判的要求,达到诉讼状态所必需的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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