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还在还房贷的房子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过程中涉及到正在偿还贷款房屋的问题,则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如若涉及贷款购买的房产商品房,我们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第一种是提前还清所有贷款,然后由其中一位当事人有权选择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且需要将相应的还款金额支付给另一方作为补偿; 其次,也可以选择双方或其中一人继续承担贷款责任,直到贷款全部偿还完毕为止,之后,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屋的最终所有权问题。 其次,如果在结婚之前,某一方已经签订了房地产购买合同,并且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以及在银行申请贷款,而婚后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贷的义务。 那么当伴侣离婚时,对于此类房产的处理,在没有产生争执的情况下,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但若出现争议性问题,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能会做出裁决,即规定这场房产属于最初提出购买请求的这一方,而未偿还的贷款则视为购买方的个人负债。 此外,在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负担的费用及其所附带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之时,应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配的原则,由购买房产的那一方相应地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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