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付定金了怎样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有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一般而言,支付了定金后,其主要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或是用以抵销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又或是在履行约定后,作为退款予以退还。
若为前者,对于已按照合同要求承担责任的一方来说,未能获得退还的定金,他们有权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或者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而若是后者,即由于非由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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