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乌海购房定金交了怎样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过程中,房款缴纳的定金只有按照相关约定履行的情况下才能够退还。
也就是说,支付订金的一方若严格按照协议履约其义务,那么相应的定金应当依据契约价值与房款进行抵销,或者予以全额退还。 另外如果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履行的现象并非任何一方应当承担责任,此时,支付的定金也可获得全额退还。 最后,倘若在收受定金的一方出现独自毁约,从而导致无法完成合同协议的情况下,该方实际收受的定金则需要双倍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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