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的房子可以住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遭受房地产开发商未能依照预定时间交付房产的状况时,他们应详细审阅其在购房过程中所签署的民用住宅买卖协议(商品房购买合同),尤其着重监测其中是否包含有关延期交付房产的相关细则。
若协议中确实存在上述条款,那么就应当严格遵照合同约定进行执行; 反之,若协议中并不包含此类条款,那么购房者便有权提出退房要求。 除此以外,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赔偿问题上,开发商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为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与实际交付日期之间的天数差异。 行业专家建议:购房者在面临开发商延期交付房产的情况下,务必注意收集项目延期交付的相关证据,并妥善保存因延期交付导致的额外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 此外,购房者还须关注诉讼时效性,了解延期交付房产的退房条件。 在处理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的问题时,购房者应根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来维护自身权益。 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首先,若购房者并未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则解除权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其次,若合同中已对逾期交付房产作出明确约定,则双方应依据该约定进行处理; 然而,若合同中并无关于逾期交付房产的相关条款或约定模糊不清,甚至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则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的行为,购房者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由房地产评估机构等相关部门评定后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五条根据《民法典》第九十四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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