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绵阳房屋质量问题检验部门是哪个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质量鉴定的事宜,我们应寻求当地相关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处理,例如市/县一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公司或者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
开发商所开发的房产在建筑用材、设备选用或者施工操作规程方面未能达到法定的质量要求,这无疑是当今社会最为普遍同时也是最为易发纠纷的问题之一。 而当购房者购买的房屋暴露出了质量问题,且这些质量瑕疵即便经过修复也仍旧无法保障购房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日常居住使用的基本权益,此时便可判定此类问题已对正常居住使用产生了严重影响。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错综复杂,因此,通常的处理方式便是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测,然后依据检测结果来做出最终的确认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