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滁州购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缔结了二手房屋销售契约之后,若购买者有撤销对经纪公司支付的订金并要求返还的需求时,可尝试同该经纪公司进行深入沟通和磋商以处理退定事宜。
首先需明确指出的是,如因为非双方所导致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得以顺利执行的话,卖方应当无条件地退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而若是买方自身原因决定放弃购房的,那么通常情况下,经纪公司将不予退还其所支付的订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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