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男子将前妻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事件的法律处理规则如下:
首先,作为受害者的买受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解除购房合同,在该情况下,他们有权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 其次,如果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那么他们还可以向出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并且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其所支付的购房款项的一倍; 最后,如果出卖方存在故意隐瞒或者欺诈行为,导致买受人遭受了额外的经济损失,那么买受人还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其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所谓“一房二卖”,是指出卖方在同一时间内,通过两个不同的买卖合同,将同一处房产出售给了两位不同的买受人,也被称为“房屋的二重买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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