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新房只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选购尚未建成的楼盘所签订的乃预售合同实属常见现象。
依据严谨定义,预售合同是指由购买方即购房者与卖方即预售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后制定的一份购买者需先行支付部分或全额价款给卖方,待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段内,卖方将产品赠予买方的货物交易合同。
合约能否有效实施取决于双方的共同同意。
因此,预售合同具备“预约”之意,开发商需严格遵守约定时间向消费者提供房屋,且应依照预售合同中规定的价格、种类、质量、规格、期限、履行方式以及履行地点等各项要求来履行合同义务。
预售合同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提供房屋,则应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在购买预售房屋时,务必仔细审查开发商是否持有合法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取得许可证之后方可进行网络签约,这也是后期顺利办理房产证的重要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样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1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