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借钱多年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之时尚需向他人借贷,经年累月之下仍未按时归还相关款项,则可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七十七条及第六百七十六条予以妥善处理。
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借款人未能履行其还款责任时,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具体包括偿还借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 若借款人对此表示拒绝或履行情况未能达到双方约定标准,出借方可进一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之责。 而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如借款合同中有对逾期利息作出明确约定者,借款人应严格依照该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若合同中并无此类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借方可先行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共识; 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等各项费用。 若借款人具备相应财产,出借方亦可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自身权益得以充分维护。 若借款人暂无可供执行之财产,出借方可能需借助执行程序来寻找借款人的财产线索,以便顺利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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