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签了认购书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您与开发商签署购买房产的契约并且交付了预付款之后,便很难再寻求撤回购房决定以及退回预付资金。
这是因为我们所签订的购房契约是具备充分法理依据且有效性极高的,因此无法轻易地进行撤销。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任何一份经依法建立的合约都对其密切参与者产生着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这些参与者必须遵循他们在合约中所作出的约定,不得擅自更改或废除该合约。 如果您是购房者,那么您可以选择在签署认购书起的两天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表达您希望撤销此认购书籍并且退回先前交付的定金。 倘若双方在此期间尚未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有责任去结束这份认购书并退还原先收到的定金。 在签署认购书时,开发商有责任向您展示并详细解释未来您即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相关风险。 在过去的两天时间里,购房者不得以没有充分理解具体合同条款为由来主张撤销承认购买房产的决定。 然而,如果购房者未能按照预定的期限与开发商签署最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也是完全有权利取消认购合同的。 在这种情况下,原已由购房者支付的定金将无法被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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