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购房合同交了首付,能否退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但尚未签署购房合同是否能够退回款项的问题,答案取决于多种复杂且独特的因素。
我们将分别探讨以下两种可能的情况,以便您更好地理解和评估自身的情况: 首先,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缺乏商品房预售法定必要条件的情况下,他们与购房者所达成的购房意向中的定金协议便被视为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 其次,若造成退订的主要原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决策失误,而开发商并未对相关事项进行任何隐瞒亦或欺骗行为,他们仅仅基于自己的意愿提出退款要求的话,按照认购书中规定的退房相关条款内容,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倘若开发商在未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关键事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宣称已经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他们需要对由此产生的失误负责,除了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外,还需赔偿购房者因违约带来的利息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务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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