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中涉及哪些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问题,我们需要按照双方事先签订的书面协议进行明确约定。
若是双方面对面协商设定的违约金过低或偏高,那么有关方有权向法院申请相应的调增或减免。 若在协议中并未作出具体设定,则我们有权依据案情所实际导致的经济损失来决定违约赔偿的数额,然而,这部分所支付的金额需控制在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以内为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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