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建房支付的定金能否要求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违约定金能否退回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首先,若在诉讼提起之前,开发商尚且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便形同虚设,因此所收取之定金也应予以返还。 其次,倘若买方未能依照认购书中所记载的时间与地点前往签署合约,此即构成了买方的违约行为,从而使得预付之定金无法被归还给买方; 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内,将已承诺出售的房屋转售给他人,进而导致无法顺利地完成正式签约环节,同样属于卖方的违约行径,此时,他应当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以作为赔偿。 再者,若是买卖双方均严格遵守规范的程序,于规定期限之内正式签署了相关的法律文件,在此情况下,定金在买方履行完毕其合同义务之后,可以选择用以冲抵购房款,或者是直接要求退还。 另外,当双方在执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其中任意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其所预付之定金将由法院裁定不予返还或是予以双倍返还。 最后,若买卖双方在就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内容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致未能成功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在此种情况下,卖方有责任将全额定金返还给买方。 综上所述,无论是哪一方违约,定金的处理方式都需依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体现公正严谨的态度和专业高尚的精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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