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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未下算有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理论上来说,可以视为已经拥有了该房产,但从法律层面来看,此刻尚未达到完全意义上拥有房子的条件。
这主要原因在于未经办理产权证书之前,法律并不赋予其认可资格。
唯有成功办理好房产证后,该房产才能正式获得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所有权。
因此,在严格的法律定义下,仍然不能称之为拥有房产。
以下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1.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正规交易程序,获取房屋合法所有权,进而依法享有对所购买房屋享有占据、使用、收益及处置的权益凭证——即《房屋所有权证》,这是国家尊重并保护房屋所有权的正规证明文件。
房屋所有人凭借该证来管理和享用自己的房屋权益。
房产证含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两个部分,在广义上理解,人们常将房产证简称为房屋所有权证,它是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发放的用于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2.房产证是一种专门针对某具体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文书,同时也可详细记录此房屋共有情况以及有无设定担保物权等详细事宜。
根据一物一权的基本原理,房产证应遵循一屋一证的原则进行注册;
也就是说,每个具备独立建构与使用功效的房屋(包含各类所有权分割的房屋)仅能拥有一份所有权,不动产登记系统中也只能存在一个此类所有权的登记信息,以此为依据,政府方才有可能发出一本房产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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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4: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