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的一房多卖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主要几点如下:
首先,若是在第一位已经完成了相应的房产过户手续的买家,他们将会毫无疑问地成为商品房的所有权拥有者。 因为对于这类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归属变更是必须进行法定的登记操作的,并且只有通过登记才会被认可为正式生效。 任何经过此类严格登记步骤且成功登记的买主,都已经合法性地获取了该套商品房的完整所有权,而其他试图主张相关权利的买家都将面临困难重重。 当然,如果有证据表明,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家和商品房出售者之间存在不当勾结,恶意共同签署了商品房销售合约并最终完成了过户流程,那么其他买家则有权质疑这个交易的合法性,同时还可以提出,基于这个交易取得的房产应当予以退还。 其次,未能完成过户手续的其他买家,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仍然享有向商品房出售者提起诉讼的权利,请求追究其违约责任。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商品房销售合约已经具备了有效的法律效应,但是房产的所有权尚未得到真正的登记和转移,因此此时出卖人仍然对这套商品房具有合法的支配权。 所以,当出卖方在此后将同一栋房产再次出售给第三人时,将会导致原有的商品房销售合约无法继续执行,也就是原本有意购买该房产的买家无法达成自己的签约初衷,而那些最终未能如愿购得此房产的买家们,则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可以据此要求商品房出售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些责任可能涉及到返还此前支付的购房款及其中的利息部分、提供实际损失的赔偿等方面,甚至可以进一步请求从违约方处追讨最高至已支付购房款金额一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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