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已交,不想购买,定金能否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一旦缴纳了定金后产生了放弃购买的念头,那么定金通常情况下将无法进行退还。
然而,若因卖方因素而致使购房合同无法顺利履行,抑或是由于无法归咎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客观原因导致购房合同面临无法持续履行的困境,此时买方选择不再购买,那么原本所缴纳的定金应该得到退还。 更为重要的是,倘若购房合同未能履行主要是由卖方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在此情况下,定金更应得到双倍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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