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房如何过户给妻子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在婚姻之前便已经购得并负载有贷款的房产,如需转让给配偶则需要进行相应的转按揭手续处理。其详细且严谨的流程如下:
首先,买卖双方应就房屋交易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其次,由买方、卖方以及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确保交易过程的公正、公平及安全性; 再者,买方应根据房屋交易的最终价格以及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值两者之间较低者,于规定时间内支付房屋价格的30%作为首付款;随后卖方需要获得其所贷款银行出具的关于同意提前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及其利息的书面确认函,同时提供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细节;在此基础上,买方可凭借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证明向贷款银行提出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并经律师初步审查及银行进一步审核);待卖方完成房屋实际交付行为之后,银行会对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进行进一步审核,若审核通过则会进行贷款发放操作,向卖方的原贷款银行划拨贷款资金;在卖方收到上述资金后,需要与原贷款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并注销抵押登记,同时协同买方及律师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并将该房产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最后,买方的贷款银行将会将30%的首付款支付给卖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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