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前业主欠物业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合同所具有的相对性特征,在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物业费用应由原业主负责承担,而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至此后期间内发生的物业费用则应由买方承担。
原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签订的服务合同并未涵盖此后出现的购房者,故此新业主,亦即本案的原告,并不存在有义务缴纳上述物业费欠款的情况。 此外,原告本人与前任业主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对于这一事项也进行了约定,并且该约定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项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