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取多少次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每年只能进行一次提现操作,并且只有符合以下特定条件时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置、建筑、修复或重建自用住房; (2)达到法定年龄正式退休; (3)由于疾病等因素导致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4)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永久居住他国; (5)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 (6)家庭租房费用超过家庭总收入规定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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