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起诉前房子已经过户算转移资产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该房产的售出是否显著低于市场基准价位。
若确实如此,那么此举便构成了恶意财产转移的行为,法院将对此进行认定并宣布交易无效。 然而,如果售出价格属于市场正常水平,则需考察买方,即第三方是否了解卖方存在此类财产转移的事实。 如买方明知此事却仍购买,那么其在法律上便不具备善意第三方的资格,法院同样会判定交易无效。 反之,倘若买方为善意第三方,则交易应被视为合法有效,以维护正常的商业交易秩序,保障善意第三方的权益。 此外,即使卖方已出售房产,但若其仍拥有其他收入来源或资产,这些同样可作为执行对象。 尤其在城市环境中,若卖方仍有固定薪资收入,执行工作将会更为顺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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