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代位求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若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享有拒绝接受该物业、解除购买合同并向开发商索赔的权利。
当购房者在办理商品房的接收与入住手续时,必须要求卖方提供该房产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供查阅,进而核实该工程项目是否经过验收且达到合格标准。 如卖方无法出示此份文件,意味着该房产可能未经验收或验收结果不符合标准,此时,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该房产,而由此导致的交房延期责任将由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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