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收楼之后如察觉尚未进行验收工作,首先有权利要求出售方承担相应的违反合约之责。
此种违反合约之责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于商品房交易合同之中。
倘若业主在收楼之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仍未能领取到房产证书,那么他便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请办理相关房屋使用权变更以及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求。
而房地产开发公司则需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并且协助业主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若因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顺利交付使用,甚至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核验确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此情况属于买卖双方均难以预知且无可避免的情形时,买方要求解约和赔偿损失的诉求应该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