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未满五年的房子不允许正式上市进行交易;
此外,按照规制,满足五年使用期限之后,只需补缴相应数额的土地出让金,便可将经济适用房转化为商品住宅,并依法进行销售; 然而在当前未达到使用年限的条件下,所签订的买卖协议可能无法生效,也不能得到法律的应有保护和支持。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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