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购房情况中,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您携带以下相关文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税务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印章); 5.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6.公积金转账至的银行账户(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积金无法实现直接支取现金,因此,我们将其转移至您的其他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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