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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的区别有哪些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安置房与经济适用房之间呈现出如下显著的差异性特征:
首先,安置房是由政府在实施城市道路建设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等大型工程项目的过程中所为被拆迁住户所建造的居住场所;
其次,对于居住满五年并获得完整产权的安置房而言,此种类型的住房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房产证书。
再者,经济适用房乃是指其住宅价位相较于市场上同类房屋的价格要显得较为适中,可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具备购买的承受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禁止进行交易行为。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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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9: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