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定金后价格买贵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在购房合同签署完毕之后,假如买房方发现房价出现了下降,他们将无法选择请求退还房屋,而是必须始终坚持履行合同。因为,房屋买卖合同属于需要特定形式和程序进行签订的合同,其必需经过各方当事人的充分准备以及主体资格的明确核查,同时其内容也需保证合法且不应违背宪法及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准则,在这样的前提条件被满足后,无论房价如何变化,这份房屋买卖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便表达出它的成立及其有效性。换言之,购买者不能借着房价下跌作为理由,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已购房产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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