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购房预付款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已经缴纳的定金原则上是可以予以退还的,但具体能否成功取回己方所交付的定金,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其一,若已购买房屋的客户由于自己的原因无法顺利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那么该客户无权向其追讨已缴付的定金。 其二,对于开发商而言,如果他们出于获利最大化的目的擅自与其他机构签订了预售合同,或者在并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就同广大客户订阅预售合同,又或者在预售定金交付之前未曾明确告知消费者该商品房已经存在被冻结、抵押等事实真相,那么开发商应当按照双倍金额赔偿的方式来偿还客户的定金损失。 其三,在无法归咎于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责任的特定情形之下(譬如双方无法就预售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达成充分的共识; 亦或是出现了无法预料且难以控制的不可抗拒事件等等),导致原定的预售合同无法得以最终签署,那么此时开发商有义务将客户此前所交付的定金悉数归还给买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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