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契约什么时候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契税何时缴纳的问题,具体的收费标准取决于当地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
总体而言,可以将其划分为两个主要类别: 其一,交房之前缴纳,这通常适用于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情况。 在完成契税支付手续之后,才能够进行房产证的相关办理;其二,购房合同签署完毕之日起10日内缴纳。 在某些特定的地区,这个时间限制甚至更加紧迫,要求购房者需在订立购房契约的10个自然日内完成契税的缴纳义务。 房屋契税,作为一项财产税,其主要针对的征税对象是不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所引起的经济行为。 这一税收面向产权承受人征收,旨在保障房屋买卖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以及强制性原则。 应缴税范围涵盖了房屋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赠与以及交换等多种类型,通常按照购房合同中所标明的房屋价值的 1.5%作为基准税率实行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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