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证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买卖合同、缴款凭证以及身份证明等材料,然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1、预告登记:业主可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相应城市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2、权属登记:需交资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用地来源文件、房屋报建文件、预售许可证、楼盘单元明细表、身份证明、公安部门门牌证明、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移交房屋证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之日计算30个工作日; 3、领证:旧证书仍然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不会强制换新证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新证办理只多一道工序;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和原房产证的手续一样,不需要增加任何费用。唯一区别,在于办理房产证过户只需要将图纸直接复印即可,而不动产证需到测绘院重新出具一份带编码的图纸。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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