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物股权如何转让给别人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公司旗下之股本及股权变动事宜,可采用如下几种途径进行委托转让:
1.注册资本责任有限之股东之间,可以更为直接地进行股权的转让委托; 2.注册资本责任有限之股东若欲向本公司外部投资者出售股权,则必须经过本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比例的正式授权同意; 3.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而言,他们可在法律规定之证券交易场所内进行合法合规的股权转让委托。在此类场合下,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形式授权转让,而无需填写授权签署的未记名股票,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付方式来实现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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