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盖章签字的股东间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转让股权事宜,若股东以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达成协议,则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际起,该协议便告正式生效;
唯在此之前,若已有一方履行了主要的义务,则该合同视为有效成立。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彼此之间有权自由转让各自持有的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权份额。 至于股东向非股东的对象转让股权,则必须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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