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分利润,股东有权退股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您所关注的公司在过去五年内持续盈利却未能分红给股东,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上市公司以公平公正的价格对您的股份进行收购。
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满足以下两项前提条件: 一方面,公司需要在过去五年中持续盈利; 另一方面,这些盈利必须达到分配利润的相应标准。 对于股份回购行为,请允许我为您做进一步解释。 所谓“股份回购”,即公司依据既定流程回收已经对外发售或者正在交易中的本公司股票的过程。 这种方式通常用于调整资本架构,是一种有效的防守策略。 即使本公司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需要回购自身股份,也适用此范畴之内。 股东作为公司的主要投资者,可根据不同情况分为机构性股东和个人型股东两种类型。 前者通常是指完全享有股东权益的法人实体及其他组织如各类公司、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各种非盈利组织等。 而后者则专指一般的个人投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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