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名股东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隐名股东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对于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订立的协议,其法律约束力仅限于这两方当事人; 其次,当隐名股东欲将自己的身份转为显名股东时,须经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合议赞同方可实现; 最后,关于隐名股东在其他方面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