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失联如何变更股权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面为您详细阐述变更股权的一般步骤:
在股权转让登记尚未得到完善之前,若其中一方股东失去联系,那么他们是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从而获得法律上的如果公司现有的其他股东也同样失联了的话,拟定转让股权的股东就必须依法按照规定履行通知义务。 即便有部分股东由于自身因素导致股权转让通知无法顺利传达,股东仍需自我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类不良结果。 因此,股东仍然具备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力,但请务必确保能够留存充分的证据,证实已将股权转让事项合法告知其他股东,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互相无偿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若向股东之外的人士转让股权,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征得他们的同意。 若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未能给予回复,则视为他们已经默认同意此次转让。 若其他股东中有半数以上反对本次转让,反对的股东应该自愿出资购买此笔转让的股权;倘若拒绝购买,则视为认同本次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若是两位以上的股东都想行驶优先购买权,应通过协商确定彼此间的购买比例;若协商无果,便根据各自主张转让时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进行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包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修改公司章程,更新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并前往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有特别规定,我们务必严格遵从这些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