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先解散还是先清算划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治理深陷困境、工商业活动停滞不前之时,公司股东为了继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会借助司法手段来实现对公司的解散。
这便是我们常说的“公司司法解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满足以下三大条件之际,公司可以进行司法解散的程序: 首先,公司运营的管理步入了严重的困局,这里所指的不仅是日程营运操作方面的困难,还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环节中的多元问题; 其次,如果公司的持续存在势必对股东的合法经济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这种损失应当不仅仅局限于已经发生的事实,更应该包含预期可能出现的压力和挑战; 最后,仅需要持有公司总股权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便可启动司法解散的程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