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解答
律师解析: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
1、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3、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5 1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