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法律上有何规定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伙企业当中,普通合伙人是具备以劳务形式出资的资格的。
然而,该项规定仅适用于特定类型的企业。 此外,无论是合伙人内部还是外部,都允许采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等方式进行出资投入; 同样地,也可选择使用劳务形式投资入股,只是在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合伙人是无权将劳务作为其出资方式的。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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